各学院学办: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兵财教〔2023〕116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兵团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5年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共62名(本科生60名、专科生2名),名额分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各学院符合评审条件的在校生人数计算,并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和国家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方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内容见《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
三、评审程序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学校设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校级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二)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学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评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的评审实施方案,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告;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四)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召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提出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兵团评审。
四、材料填报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2025年版)》(附件3)指导学生规范填写,于9月30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系统提交、材料报送和学院归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申请、审批、提交流程
各学院确定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后,学生本人依次进入企业微信—工作台—智慧学工—应用—本科学工—资助—奖学金申报,选择“国家奖学金”进行申请;辅导员、学办主任和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登录易班电脑端进行审批和提交。
(二)线下材料报送、存档要求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电子版,所有的签名处均空着不填,日期填写完整,文档以“学院全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方式命名;纸质版,所有内容均需填写完成,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名单(红头、盖章、PDF版);
3.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盖章、PDF版);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4);
5.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留存,以备核查)。
(三)特殊情况处理
近期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学籍已转到新学院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在原学院评审。学生申请参加原学院评审的方法:原学院辅导员在“获奖学生提交上报”菜单中点击“特殊学生单个勾选”按钮,输入已转专业学生学号,带回原班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审工作
各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严明资助工作纪律
各学院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履行评选、审核和公示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名额,不得要求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捐赠所获奖学金。一经发现有挪用挤占、劝捐班费、平均分配、私下分钱等违规操作的,立即取消评选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国家奖学金,违规的学生依据校纪校规处理,违规操作的教师报校纪委处理。
(三)发挥资助育人功能
各学院要把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励志教育结合起来,让广大学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和厚望,指导学生制定和实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受助者助人”或“奉献集体”计划,切实发挥国家奖学金的积极作用。
(四)畅通咨询和举报渠道
任何老师、学生、家长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有疑问或意见,可持相关证据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举报。
联系人:杨广锐
电 话:0993-2057301
邮 箱:zdzx@shzu.edu.cn
附件:1.石河子大学2025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2025年版)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说明
石河子大学学生处
2025年9月17日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2025年版).doc